一般盗窃违法行为怎么处罚?盗窃未遂怎么处理?

来源:律速网 时间:2023-05-17 15:25:46

一般盗窃违法行为怎么处罚?

盗窃分两种,一是一般违法行为,也就是行政违法行为,或者说是尚不够刑事处罚、不构成犯罪的盗窃行为。

二是盗窃犯罪行为,是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盗窃行为。

也就是说,不构成犯罪的盗窃行为一般都会以行政违法行为予以拘留、罚款处罚。

一般的盗窃行为,涉案数额较少,情节轻微一般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对盗窃罪,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盗窃未遂怎么处理?

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

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2、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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