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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7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胡琴报道:近日,邓某某驾驶一辆赣C46***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丰城市淘沙镇苟艻村委会治超站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的丰城交警石滩中队民警拦下,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驾驶人邓某某满身酒气,于是民警当场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邓某某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呼气测试时,邓某某坦然表示,我是说我喝了酒我又没什么,当民警询问邓某某怎么早上竟然喝酒的时候,邓某某称因当日是当街日,自己以为在家喝瓶啤酒不要紧。经进一步查询,民警发现:邓某某于2016年8月22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并处罚,2016年11月4日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丰城市交警城区中队查获并处罚,此次属于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且邓某某二次酒驾被吊销驾驶证后就未再重考,还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最终,民警依法对邓某某处以酒驾罚款2000元;无证驾驶罚款500元;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罚款20元;共计罚款2520元,并处10日拘留。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朱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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